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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制與章程

1.ABL賽制

1.1
每組3-5隊以單循環賽制進行常規賽, 勝方 2 分, 負方 1 分, 棄權 0 分。
ABL 季後賽:  請查看INSTAGRAM 晉級圖。

1.2 每場比賽分 4 節舉行, 每 1 節為 10 分鐘。第 1 節與第 2 節, 第 3 節與第 4 節之間休息時間為1分鐘、半場 ( 第 2 節與第 3 節之間) 休息時間 2 分鐘 。

1.3 死球停錶: 第1、2、3節,最後10秒;第4節最後2分鐘。除暫停外, 其他情況均不停錶。

1.4 於法定時間賽和,將採用 "黃金罰球制" , 以首先得分隊伍為勝方。

1.5 決賽法定時間賽和, 加時 5 分鐘, 最後一分鐘停錶; 若再賽和, 將採取「黃金罰球制」決勝負。

1.6 所有球員於比賽前必需出示身分證,以供職員核對。如未能出示者, 則不能作賽。 球隊注意事項: -所有註冊球員於比賽前必須出示身 份證明文件「正本」(即身份證、護照、回鄉證及 貼有持證人照片的學生證),以供查核。 如無法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即身份證、 護照、回鄉證及貼有持證人照片的學生證), 該球員將無權代表球隊出賽。

1.7 所有球隊需要到網頁查看賽程,SMS短訊只用作提示功能,賽程一般於5-8天前推出,一切以網頁為準。以康文署10天租場為標準,例子: 即1月1日推出1月5-8日賽程。

2. 註冊球員
2.1 球員年齡不設上下限, 但凡未滿十九歲之參賽成員, 該隊之領隊或隊長, 須負上監護人之責任。

2.2 每隊球隊註冊球員上限 15 人, 出場上限 15 人。報名後可以增加球員(最多三次)名單直至15人滿額為止, 不設刪除名額。賽季開始後,若球隊有意新增球員(新註冊球員), 需於賽前48 小時通知賽會,並電郵該球員個人資料; 經賽會核實及上載球員名單於官方網站上, 新註冊球員方可代表球隊出賽。

2.3每隊球隊可額外註冊球員上限 3 人 (即球員名單最多為18人),出場上限 18 人,不設刪除名額。 每名額外註冊球員需支付港幣三百元及經由賽會批核。

2.4 每隊球隊必須於第一場賽事前提交球員名單, 如會方未接獲有關之球隊名單, 球隊將被判棄權論。

2.5 每位參加者不限效力隊伍數目

2.6 出場上限, 不接受甲一組別成員註冊,限制年份包括:2019年度註冊或代表 甲一組別球隊出席銀牌及聯賽二組別賽事, 甲二,乙組註冊不限(需申報)。

2.7 領隊有責任確保隊員名單上的姓名與參賽者相符, 球隊嚴禁提供虛假及具誤導性的球員資料,一經發現, 違規球員嚴禁出賽。

2.8 如違反上述 2.1-2.7 條款, 該隊會被取消該場參賽資格 。

2.9 註冊違規 球隊若派遣未有註冊或被罰停賽球員出賽, 均作違反章程論。若即場發現違規球隊, 裁判即時停止執法並取消該場參賽資格,判違規球隊棄權,罰款 500 元。若首次違規球隊再次違規,將即時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並不會作出任何補償。 賽會特此聲明絕不接納領隊以「不知情」為理由, 將有關責任推卸在賽會上,並交由賽會獨力承擔調查工作。 各領隊貴為球隊管理人, 有責任對球員身份作出保證,並如實上報。 倘若領隊對所屬球員有懷疑, 應避免註冊出賽, 以作為球隊管理層對賽事承擔。 若初賽發現違規球員出賽, 一經查證將取消違規球員(曾代表該球隊)出賽所有場次, 全部判作棄權論,並不接納任何理由,以示公允。 違規球員亦即時取消參賽資格。違規球隊將被罰款500元。 若季後賽開始後(即第一場季後賽開始), 賽會發現勝出之球隊派遣「未有註冊」違規球員上陣, 將即時取消參賽資格。違規球隊將被罰款500元。。即使該「違 規球員」在初賽時段曾經上陣,賽會並不會就此「違規事件」 替該組別再次排名,以免影響賽事流程及進度。不過,違規球隊之「 違規球員」將被取消任何個人獎 項,以示公允。
2.9.1 個人獎項計算方法: 每個DIVISION總分最高之球員,請查看INSTAGRAM 得獎名單。

3. 獎 項
3.1 各組別分別設有冠, 亞, 季獎項, 各得獎隊伍均可獲獎座及獎牌。

3.2 大會並設有得分王, 三分王,及罰球王三個個人獎項。 各組別計算初賽 4場賽事, 總數最高球員獲獎,總數最高球員獲獎。 惟以上得獎球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如計算出現兩名或以上得獎球員,賽會將會計算兩隊對賽成績,以「 勝者為勝」方案取出最後得獎名單。

 3.3 大會將於決賽完畢後進行頒將禮。

4. 保證金
4.1 球季開始前參賽球隊均需支付港幣三百元保證金, 作為球隊對賽事責任。賽季完畢後保証金將發還參賽球隊。
4.2 基於以下原因,球隊保證金將被充公以作賠償:
(1) 涉及打架球隊對賽事賠償
(2) 未有通知賽會而無故缺席賽事, 缺席賽事每場$300 保證金充公以作向對賽球隊賠償(如因球員遲到而未能開賽, 則不在此限)。
(3) 違規球員出賽
(4) 違規球隊或違規球員。

5. 取消比賽資格犯規指引
5.1 若球員因打架或故意傷人,包括但不僅限於:
(1) 襲擊賽事職員、領隊、教練、參賽所有球員及觀眾
(2) 賽事委員會或裁判判定為打架或故意傷人行為
(3) 打架或故意傷人事件交由警方處理 而被判以"取消比賽資格犯規", 該球員將被即時停止參與賽會主辦任何賽事, 直至該季度賽事完結為止, 並考慮接受或不接受該球員日後參與賽事資格(賽會主辦 任何賽事)。 就上述打架或故意傷人之事故,而引致任何傷亡賠償, 賽會將保留一切追究權利。

6. 違反運動道德犯規指引
6.1 在一場比賽中, 同一球員第二次被判 "技術犯規" 或被判 "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即該次犯規當作 "取消比賽資格犯規" 處理 (需即時離場), 違規球員下仗需停賽1次。
6.2 在一季比賽中, 同一球員累積滿三次 "技術犯規" 或 "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 違規球員需停賽1次
6.3 若球員因上述情況而被逐離場, 賽會將以停賽一場為最低罰則,作為對違規球員紀律處分。 若同一球員於同一季度賽事重複違反章則被逐離場, 賽會將考慮取消違章球員參賽資格。

7. 技術犯規指引
7.1 嚴格執行球隊技術犯規 (1) 球員技術犯規 (a) 妨礙發界外球, 以致延誤比賽時間 (b) 對正在投籃球員作出非身體接觸犯規之騷擾 (c) 與職員、場監、記錄台職員或對手交談接觸時, 態度不洽當(若場內或場外球員發出粗言穢語,即時執行 技術犯規)
7.2 執行技術犯規前裁判並不需要作出任何口頭警告。領隊、 教練或球隊代表有責任管理球員紀律, 請各負責人注意。
7.3 在一場比賽中, 同一球員第二次被判 "技術犯規" 或被判 "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即該次犯規當作 "取消比賽資格犯規" 處理 (需即時離場), 違規球員下場需停賽1次。
7.4 在一季比賽中, 同一球員累積滿三次 "技術犯規" 或 "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 違規球員需停賽1次
7.5 若球員因上述情況而被逐離場, 賽會將以停賽一場為最低罰則,作為對違規球員紀律處分。 若同一球員於同一季度賽事重複違反章則被逐離場, 賽會將考慮取消違章球員參賽資格。

8. 監督委員
8.1 若裁判員意見不一致時, 可參考其他裁判及監督委員意見, 或參考記錄台職員的意見後作出最終的判決。
8.2 有權提供意見給裁判員或記錄台更正錯誤。若涉及犯規執法上意見, 經商討後必須經由第一裁判作出最後判決。
8.3 有權對規則中未明確的事項作出決定。

9. 裁決
9.1 由本會派出球証擔任裁判及記錄員工作。
9.2大會不設上訴申請, 一切賽果及有關決定均以當場裁判的最後裁決為準

10. 改 期
10.1如何避免改期 請各隊伍登入系統將未能作賽的日子輸入,賽會會盡力安排(續10.3)。
10.2 申請改時間或日期 發出賽程後,如球隊申請更改時間或日期, 提出的一方需支付手續費$300 。 繳費銀行:恆生銀行 ─ CHAN W** M** ( 366-221-208888) 請連同費用存根電郵至賽會, 賽會方能啟動賽期調動協商工作,並於一星期內回覆結果, 成功與否一律不設退款。
10.3 進入聯賽尾聲及季後賽, 所有賽程已經作出編排,因此賽會不接受球隊請假及改期。
10.4 如於比賽當日第1場賽事開始前2小時正懸掛八號風球, 當日賽事會全部取消,本會將另擇日期補賽。 如於比賽當日第1場賽事開始前2小時正懸掛三號風球或紅色/ 黑色暴雨警告,當日所有於室內舉行的賽事會如常進行。
10.5 若因特殊情況, 賽會有權通知各球隊改期作賽或另作編排, 如在比賽途中發生特殊情況, 球賽繼續與否得由當場球証或賽會全權決定。

11. 抗 議
11.1 大會不設上訴, 一切賽果及決定均以當場裁判的最後決定為準。
11.2 倘若在比賽中球員與職員或對隊球員發生爭執, 由當值主裁判員依例判決, 若球隊仍有不滿, 領隊可於 24 小時內以電郵方式至 acebasketl@gmail.com , 會方會儘快處理回覆, 若裁判失誤將會作內部處分。

12. 投訴違規球隊或違規球員
12.1 若發現個別球隊派出註冊違規之球員出賽( 即對籃總甲一組別身份之出場限制), 投訴球隊之領隊必須以電郵方式提供充足資料(包括: 違規球員所屬籃總甲組球會、比賽日期、時間及地點、 賽事影片或圖片、 曾經代表甲一組別球隊之作賽紀錄表或籃總註冊名單), 本公司集合相關資料後,便會根據該季度賽制及章程, 向違規球員及違規球隊作出紀律處分。
12.2 若發現個別球隊派出未有註冊之球員出賽, 投訴球隊之領隊必須以電郵方式提供充足資料(包括: 未有註冊之球員於本賽事代表那一支球隊出賽、作賽日期、 時間及地點、賽事影片或圖片、 並提出證據核實未來註冊球員之姓名及身份), 本公司集合相關資料後,便會根據該季度賽制及章程, 向未有註冊球員及違規球隊作出紀律處分。
12.3 賽事進入季後賽系列( 即賽會發佈最後註冊日或組別最後一場初賽完成後兩天起計算), 賽會不接受追究初賽時段任何違規,並更改或取消首循環球隊排名, 以免影響季後賽賽事進程。
12.4 若發現個別球隊於比賽場地(包括但不僅限於主場、行人通道、 大堂及更衣室)派發宣傳單張或產品,對球員及公眾人士造成滋擾。 一經發現,本會職員將立即通知康文署職員跟進及處理。 本公司集合相關資料後,便會根據該季度賽制及章程, 向違規球員及違規球隊作出紀律處分。 該違規球員及違規球隊將被即時停止參與賽會主辦任何賽事, 直至該季度賽事完結為止, 並考慮接受或不接受該球員日後參與賽事資格(賽會主辦 任何賽事)。就上述滋擾之事故,而引致任何損失, 賽會將保留一切追究權利。

13. 附 註
13.1 請各球隊於開賽前 15 分鐘到場準備作賽。
13.2.1 於下列情況下,球隊會被當作棄權論: 官方網頁法定時間5 分鐘之後, - 球隊沒有到場 或 - 不足5名球員出賽 或 - 派出非登記球員出場
13.2.2 球隊一旦被判棄權,對賽對手將會視作以20比0勝出
13.2.3 裁判員鳴哨比賽結束後, 法定時間內任何球隊進行之友賽, 裁判員均不會執法
13.3 比賽進行期間, 只限球隊一名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站立在該隊球隊席區指揮比賽; 比賽開始, 先站立起來指揮的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將被認定為該整場比賽的唯一 指揮。
13.4 請各球隊領隊或負責人在有需要時, 必須勸導和管理在其後備席球員或觀眾的言行, 以免發生不愉快事件。
13.5 賽程表上排名在前的球隊(主隊), 穿著淺色球衣(白色或黃色);賽程表上排名在後的球隊(客隊), 穿著深色球衣。 若經兩隊同意, 可以互換球衣顏色。 球隊需於比賽時穿上同一顏色及清楚印上號數的球衣,以作識別。 賽會設有號碼布提供,惟球隊需於比賽2日前向大會借取, 每次穿著需收取$50洗衣費(於保證金中扣除)。 賽會不設即場租用號碼布, 球隊需自行留意球衣顏色之安排, 賽會並不會個別通知有關之球隊。
13.6所有球員於比賽時,不得配戴任何飾物,包括手錶、耳環、 手鍊、頸鍊、戒指等;並需檢查手指甲長度。
13.7 本會會提供比賽用的籃球,惟各球隊需自備熱身用的籃球。
13.8 除本章程外, 賽例將依照國際籃球規則 2018 所執行。
13.9 大會不設有為球員購買意外保險, 故球員或在場教練員, 助理教練員, 替補員或隨隊人員在比賽期間意外受傷, 大會一概不需負責。
13.10 若球員或在場教練員, 助理教練員, 替補員,隨隊人員或觀眾受傷是牽涉打架, 大會必定會立即聯絡室內場館職員通知警方, 由警方去跟進打架傷人事件, 賽會亦會立即終止涉及打架球員參賽資格, 而不作另行通知. 牽涉打架球隊亦需要立即停賽, 並經由賽會處分後再作安排。
13.11 為保所有參賽球隊安全, 大會將停止打架球隊參賽資格, 將保証金充公, 並保留對打架球隊追究賠償。賽會更不會對打架球隊作出任何賠償( 包括發還參賽費)。
13.12 一經報名參賽球隊, 若球隊自行要求退出賽事, 大會已為該球隊留位並安排賽事, 故不會發還參賽費。
13.13 錄影帶、影片、圖片或任何視像、電子、數碼等設備,僅只供: 比賽結束後作教育(訓練)或檢討責任屬誰用途。

14. 球隊缺席
14.1 球隊必須於24小時前以電郵通知賽會未能出席賽事, 未有電郵通知賽會而無故缺席賽事, 缺席每場賽事,充公保證金 $300 (如因球員 遲到而未能開賽,則不在此限)。
14.2 球隊缺席兩次或以上, 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本規章如有未盡善處,本會有權隨時作出修改, 並最終有決定之權利。

章程公佈日期: 2019年1月1日
修訂日期: 2019年1月1日
Tel: 6307 2881 (Step)
Instagram: acebasketballleague
Facebook: ACE Basketl
FB FanPage: ACE Basketball League
Email: acebasketl@gmail.com

ABL - 常規賽
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19:00-23:00), 星期六或星期日 (10:00 – 23:00)
賽制
- 初賽以小組單循環形式進行
- 每場分組賽勝方得2分;負方得1分;缺席、取消資格及棄權0分
- 全場40分鐘,分4節,每節10分鐘,中場休息2分鐘。上半場( 第一、二節)比賽,每一球隊有兩次登記暫停;下半場(第三、 四節)比賽,每一球隊有三次登記暫停。除暫停外, 其他情況均不停錶,第4節最後2分鐘死球停錶
- 若法定時間內未能分出勝負,則採用「黃金罰球制」,先入球者為勝 晉級 所有隊伍均出線
- 如計算出現兩隊球隊小組分數及勝負場數相同,賽會將會計算兩隊對賽成績, 以「勝者為勝」方案取出最後出線球隊
- 如計算出現三隊球隊小組分數及勝負場數相同,賽會將會計算三隊對賽成績, 以「勝者為勝」方案取出最後出線球隊
- 如三隊對賽成績均一勝一負,則計算三隊對賽得失分, 得失分較高之隊伍將優先出線;如三隊對賽得失分相同, 則再依據同組內所有比賽的得分判定名次。

ABL - 季後賽
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19:00-23:00),星期六或星 期日 (10:00 – 23:00) 
賽制
-季後賽: 若法定時間內未能分出勝負,則採用「黃金罰球制」, 先入球者為勝
-冠軍戰: 若法定時間內未能分出勝負,則加時5分鐘, 不設暫停,最後1分鐘停錶; 若仍未分勝負,則採用「 黃金罰球制」,先入球者為勝
獎項 常規賽DIVISION設有「得分王」、「三分王」、「罰球王」個人獎項。 季後賽設有冠, 亞, 季獎項, 各得獎隊伍均可獲獎座及獎牌。

ABL